1)第1009章 那条卖力的……老狗_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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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军率先接触的,是各自的中军,是兵力最雄厚的一部。

  双方骑士,甲胄鲜明,尤其是最前列的骑士,作为双方各自的枪尖,更是需要将“战无不胜”这四个字直接给写在脸上。

  早年间,郑凡瞧李富胜喜欢自己带头冲,心里头就觉得李富胜太冲动了,为将者,当立于大局,统揽一切才是;

  同样是早年间,郑凡看靖南王带头冲,心里头就觉得,你是仗着自己功夫好,巅峰武夫再配着胯下貔貅往前一摆,活脱脱万人敌的架势;

  等不再早年间,当年那个习惯于冲锋时默默地滞后的小小守备逐渐成长起来后,他才发现……其实当双方结束了先前的一系列过度、周折、铺垫,开始呈现出最原始的对阵搏杀时,当将军的,已然没有其他什么指挥上的作用了;

  生死胜负成败,就在这一哆嗦,还不如领军冲阵在前,将士气,再鼓噪上一层。

  一样的事物,自己身处环境以及自身格局的不同,自然也就会有不同的理解。

  虽说很长时间里,郑凡都习惯于打着自己的帅旗或者王旗,为中军阵眼所在,充分发挥一下自己士气增幅的光环效果,

  但到了上一轮发生在上谷郡的燕楚大决战时,

  王爷也是兜不住了,

  干脆一扯王旗,领头打冲锋。

  当然,对于这些年轻将领们而言,他们当然没有自家王爷那般丰富的“思想转折经历”,

  什么纯真、什么修饰,什么再纯真,什么再修饰……他们还没到这个时候,亦或者,他们是完全选择了跳步;

  总之,

  见真章的时候,

  他们就觉得自己应该站在这里,立在这里,也冲在这里。

  马槊穿破甲胄,箭矢横飞,不断射中战马和骑士;

  用绝对物化的角度来说,双方的骑士,已经算是双方国内最精贵的“阶层”,他们的吃穿用度他们的甲胄装备,里里外外都写着一个字……贵。

  但就是这种“贵”在此时又显得格外廉价。

  陈仙霸的马槊,在挑翻三名骑士后,断裂,随即撒手,抽出自己的两把流星锤;

  对付这些身着甲胄的对手,钝器的敲击,往往更有成效,一锤一个,破不了你的甲没关系,直接给你敲成内伤,故而在此时,他宛若杀神降临;

  他很享受这种感觉,率军冲杀,尤其是奔着一个还不可测的命运,这种以自己的力量,亲自将胜利天平往自己身侧扳的过程,正是其最迷恋的所在。

  他……是天生的强者。

  钟天朗的长枪,也是满是鲜血,其目光所及,看见了远处的那个燕军将领,只可惜距离太远,他无法去与其相对。

  初冲锋对撞时,钟天朗的内心,是有些忐忑的,可冲撞之后,他又很是欣喜;

  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大乾铁骑,在一开始,并未落于下风,反而和燕军,打了个旗鼓相当。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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