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一一章让肉烂在锅里(三更)_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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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郑松权势炙手可热,自任“都元帅总国政尚父平安王“,掌握官吏任免、征税、抽丁、治民等权,地位世袭,人称“郑主“,黎皇只负责临朝听政及接见使节,后世史家以“黎氏为皇,郑氏执政”来形容此一局面。

  这个局面到了天启七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郑阮两派发起巨大的战争,前后进行了七次交战,在崇祯七年的时候,正是双方第二次交战过去,双方两败巨伤,损失惨重,开始谋取下一次进攻。

  在全旭率领全家军抵达升龙城,引起双方的警惕,无论是郑松还是阮潢都先后派出使节,前来拜见全旭。

  全旭表示,你们打你们的,我只是过来做生意。

  郑松和阮潢显然是不相信的,可是不相信也没有办法,为了尽快送走这个瘟神,郑松决定自己出钱,把全旭的东西买下来,你东西卖完了,该走了吧?

  想法是非常美妙,现实却非常残酷。

  全旭带着这些部落首领们,参观红河平原,中南半岛的环境,其实比台湾还要恶劣,群山环绕,丛林密布,沼泽、大河纵横,对于荷兰人来说这鬼地方跟地狱差不多。

  但是对于黎人首领和那些部落首领来说,进入这种地方就跟回家了一样,他们的祖辈已经在比这还要恶劣得多的环境下生活了两千多年。

  在他们看来,这地方不错,猎物非常丰富,他们生存所需的一切在丛林里都能找到,关键是丛林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像回家一样。

  哪怕人少打不过安南人,只要往丛林里一躲,有种追进来试试?保证进来多少死多少!

  董科兴奋的道:“这地方好啊,简直就是跟我们量身打造的一样,只要能得到足够的武器装备,甚至不用大军出动,光是我们这一族人拉起的部队就能将那些安南人活活耗死!”

  都阿苏道:“我也觉得这地方不错,到得都是肥美的猎场,土地也非常肥沃,在这里种植稻谷一定能够年年丰收!”

  “对,等我们占领这里之后我就让我的族人搬过来,在这里开辟新的聚居地!”

  董科笑道:“在侯爷的帮助下,我的族群一定能够发展壮大,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的!”

  “怎么样,本侯没有骗你们吧?”

  全旭指着田地里东倒西歪的水稻道:“这地方扔给安南人,简直是上天无眼,白瞎了这么好的地方。地方看完了,咱们回去准备!”

  郑松花了一百八十五万两银子,高价买下了全旭所携带的货物,让跟着全旭过来的商贾们赚得盆满钵满,人人兴高采烈。

  当听说全旭要武装黎人和苗人攻打红河平原的时候,这些商贾又捐献了大量的物资,不用动手全家军的库存,足够十万大军半年的给养就送到了琼州府。

  还是全旭的亲卫石天保给全旭提了一个意见:“他们广西人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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