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九九章当着主人的面杀狗就是这么任性_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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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累得精疲力尽。

  第四镇和第五镇的士兵撤退下来,全旭亲自接见他们。

  “你们都是勇士,真正的勇士!”

  全旭接着笑道:“经过这次战斗,你们应该也明白了,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谁怕谁?你们越是害怕,死得越快,死得越惨,如果你们不害怕,就像刚刚的那样,死的就是那些杂种,你们想想看,他们一千多人,你们两千多人,最终,他们失败了!”

  疼得呲牙的伤员们,终于露出笑容。

  “拿着,我请你们吃肉!”

  全旭指着大车上的午餐肉罐头道:“这是勇士应该得到的荣誉,也是你们应该得到的奖赏!”

  全旭开始在全军中鼓舞着士气:“我们没有退路,我们跑不过他们四条腿的畜生,想要活下去,只有跟他们拼命,第四镇和第五镇打得就不错,我决定把第四镇和第五镇改编成决胜营,你们都应该向决胜营学习!”

  那些幸存的青壮们,拿着手中的罐头肉,感觉有些自豪。

  “我们在一起战斗!”

  全旭振臂高呼:“你们有武器,可以跟他们拼命到底,你们要是想当奴隶,那我无话可说,有谁不想当人,还想当狗,还想把自己生命寄托在他们身上,那我可以同意你们离开,同意你们向后金投降!”

  “我想走!”

  就在这时,人群中一名年约三旬的男子,张了张嘴,怯怯的举起手。

  戚元弼低声在全旭耳边道:“这个人应该是辽东人,一嘴辽东音!”

  “我知道!”

  “还有谁想走。”

  “我……”

  “我……”

  稀稀拉拉的声音响起。

  全旭脸上浮现一抹得意的微笑:“马应虎,让开大营,让他们走!”

  马应虎急了:“全爷,不能便宜他,让我们杀了他!”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都随他们,让他们走!”

  全旭摆摆手道:“好鞋不踩臭狗屎,老子不惹这个脏,大家都是热血男儿,驰骋沙场与建奴砍杀才是正经,跟这种小人斗气反而跌了份!”

  “全将军说得对,我就是一条狗,一条下贱的狗,杀了我只会脏了你们的手,饶了我这条狗命!”

  那名男子叫王威武,其实一点儿也不威武,他是在努尔哈赤攻打沈阳的时候,投降后金的,如果在后金治下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他在心中,他就是金人,而不是大明人。

  昨天夜里,由于他并没有剃发,被当作俘虏的百姓给挟裹到了全家军的大营,现如今有机会回去,王威武还是愿意回去的。

  跟着王威武离开全家军大营的人越来越多,足足有一两千人,其中一部分是真正的辽东汉军,也有一部分是胆小怕事的,他们认为跟着全旭,肯定是死路一条。

  马应虎道:“全爷算到了建奴怎么对付这群杂种?”

  “老子懒得猜!”

  全旭撇撇嘴道:“一样米养育百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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