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零七章奉圣公之令惩恶扬善(一更)_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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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零七章奉圣公之令惩恶扬善

  青州在明朝的时候,虽然还是叫青州,但是却只是青州府,与大名府、登州府的地位一样,属于府一级建制,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地级市。

  由于拥有孙承宗签发的路凭,全旭与茅元仪一路非常顺利,仅仅用了三天时间就抵达青州府境内。

  哪怕是骑马或坐车,全旭也被折腾得不轻,实在是太辛苦了,这一路颠簸,差点把全旭的身子骨给折腾散了。

  距离青州城东北五六十里的地方,有一座镇子陈楼集,类似于全家庄镇一样,是由富户和士绅筹建的草市集,当然,规模远远不能与全家庄镇相比,说是镇子,其实就是一条自东向西的街道。

  青州府在此设立了一个巡检司,名义上有两百名巡丁,其实才七八十人。

  全旭等人的车队庞大,人人骑兵或驾着马车,很快就吸引住了巡检的注意。

  “停下,你们是干什么的?”

  “你没资格询问!”

  茅元仪直接亮出腰牌,居然不是孙承宗督标亲卫的腰牌,而是山东按察使司缇骑的腰牌。

  在山东地面上,按察使司可比孙承宗的名号要使,毕竟县官不如现管,按察使司缇骑就相当于后世公安厅公安刑侦大队,到了地方上,那就是超然的存在。

  巡检司果断放行。

  全旭看着天色距离天黑不到半个时辰,已经无法赶至青州城,一到晚上,城门就会关门,全旭他们也进不了城。

  “茅兄,咱们今天在这里住下!”

  “诸位大人,请位卑职来!”

  那个满面油光的老巡检带着众人来到镇中央的一处大宅子,宅子占地莫约十几亩的样子,上面挂着何记客栈匾额。

  全旭将整个何记包了下来,与全家庄的布局类似,这个何记客栈也是前店后院,前面临街是经营饭菜的酒店,后面则是以供顾客居住的客栈。

  全旭与三娘安置下来,泡了一个热水澡,直到天黑的时候,全旭这才出来与茅元仪一起吃饭。

  茅元仪此时已经与全旭相谈甚欢,宛若多年至交好友,因为全旭懂的东西非常庞杂,无论是兵事、农事、匠造、水利、车马、政治、商事,除了不通五经之外,不能夸夸其谈之外,其他各行各业,都有所涉猎。

  茅元仪其实也是这样的人,他精通各种杂种,却不喜显学道德文章,不是他不会,而是不屑学。

  全旭其实和茅元仪不一样,他是没有学会。

  来到前面临街的酒肆内,全旭虽然包下来客栈的十二个跨院,却没有干涉酒店的正常营业。

  全旭带着几名亲卫在三娘、邱宁远以及茅元仪的陪同下,坐在窗前的大厅中喝酒,其实也是探听一下周围有没有秦承祖的人。

  这里已经到了秦承祖的势力范围之外,如果不是全旭吩咐秦承祖,拿下青州府诸城,对于秦承祖而言,没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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