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五四章居委会大妈和城管大队(三更)_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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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7章居委会大妈和城管大队(三更)

  第一五四章居委会大妈和城管大队

  无论是演员明星,还是政府官员。

  按说,他们都拥有着丰富反盯梢、跟踪的经验,却无一例一,栽倒在朝阳群众的手中。

  无论是卖淫嫖娼,还是吸毒,再或者涉枪、抢劫或者其他犯罪,都无法逃脱朝阳群众法眼。

  当然,还有相似的群众团体,比如西城大妈,以及海淀网友,他们的战斗都非常彪悍。

  甚至有人戏称,世界五大王牌情报组织:CIA—中情局,KGB—克格勃,MOSSAD—摩萨德,MI6—军情六处和BJCYQZ—北京朝阳群众。

  当然,朝阳群众、西城大妈,并非是偶然现象,借助于百姓,提供必要有情报支持,这是中国的历来传统。在秦朝制定的秦律中就曾明文规定,百姓对罪犯参与追捕,赏黄金二两。

  当然,秦朝时期,所谓的黄金并不某些历史专家所谓的铜,事实上秦朝在秦国、秦朝和汉朝,都以黄金为法定货币,铜质半两钱则是“下币”。

  按照秦律“赎死”,就是赎“死刑”,相当于《尚书·吕刑》中的“大辟”,需要秦半两钱23040枚,相当于“金”960铢,24铢为1两,也就是40两“金”可以赎死,1甲值钱1344,黄金两(二两一垂,一垂为两);1盾值钱384,黄金两(二垂),1马甲值钱1920,黄金两(三两一垂)。

  “千金之赏”,就更不可能是“铜”了,1000斤铜,就是相当于三万两千枚半两,或七万六千八百枚铜钱,对于百姓获许有些吸引力,对于达官贵人而言,还不够寒碜人的呢……

  早在秦朝对于热心群众就有着丰厚的物质奖励,当然,有了利益,就可以极好的带动他们的积极性。

  全旭按照整个全氏大院的工坊分布,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全楼集商业街正式更名为富民街,成立富民居委会,采取商二民八的方式,成立七个人组成的居委会。

  当然,全旭并没有采取后世的民选,居委会主任就被指定为三娘的母亲汤邱氏,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

  对于居委会主任以及负责各种事宜的委员,全旭不是采取无偿服务,而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居委会主任和委员的工资,按照大名府的普通水平,既主任每月一枚银币一石粮,委员每个月五斗粮食,五钱银子。

  将钢铁工坊路以及工匠家属区,成立工业居委会,居委会主任是戚虎、

  木匠工坊以及家属区,成立松树林委居会,以郭富贵的媳妇,潘翠花为居会委主任。

  以金梯书院和全旭大院的庄户,一旦全旭的城堡建造完毕,投入正常使用,这里将会被陆续放弃,成立桃园委居会,以全旭的庄户的老人何刘氏为居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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