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59章 金瓶二艳,殊途同归(代跋)(1)_潘金莲与李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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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为暗妾,同时当然地成了主家婆的出气筒。于是,又作为一种极不公平的惩罚和需要,配嫁给她根本不愿意的男人武大郎。从九岁一直到与西门庆相遇的二十五岁止,整整十六年,传统的伦理文化束缚使她在受人摆弄和支配的陷阱里度过了一个女子最美好的年华。

  如果潘金莲是一个深阁中浸染出来的淑女,如果潘金莲同武大生活在穷乡僻壤,如果潘金莲没有王府和张家的经历,不识字,更不会作词填曲,如果潘金莲生性内向,那么她的美貌和才情会像她的那双脚布里的小脚一样,在受到人们称赞的同时,在忍受一切而陪伴着别人强加给自己的丑陋矮小的丈夫度过的一生中消逝和磨灭掉。

  然而,潘金莲毕竟是“这一个”。

  潘金莲并没有受到过传统的正规的闺范教训,她幼年和少女时的任人摆弄只不过是一个年小的女子无力抗拒巨大的社会压力的结果,而十多年被摆弄的生活经历却又偏偏教会了她能诗会曲,教给了她一套应付风流社会的本领。她和武大住的地方是热闹繁华的河埠街市,在运河经济中发展起来的商业小社会中的反传统新文化给了她极大的影响和诱惑力,她作出了自己的选择,用自己的小脚弯弯曲曲、歪歪扭扭地走完了自己最后一小段生活之路。

  潘金莲对武大极不满意,不满意他的身材长相,不满意他的性格为人,不满意他在夫妻性生活中的过早枯萎。她作出的反抗,既然不可离婚出走,又不可休弃男人,那就只有在门前帘儿下站着,常把眉目嘲人,双目传意,来滋润一下饥渴的内心。

  潘金莲对武松的挑逗和对西门庆的私通,千人骂,万人责,但人们却不去考虑,潘金莲的行为是在传统伦理挤压之下,克制不住的情感欲望的流露乃至发泄。二十五岁,正是一个正常女性感情欲望旺盛之时,纵欲如果被认为是过分,那么抑制欲望乃至禁欲不也是过分?依理而裁,潘金莲是背理之人;依情而论,潘金莲又何尝不是有情顺情之人呢?“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汤显祖语)

  明代中晚期激烈的“理”与“情”的斗争,也在潘金莲身上和人们对潘金莲的评论中体现出来了。

  潘金莲相识了西门庆,对情欲的追求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整个社会要求潘金莲自觉处于一个女性应该处于的受支配的地位。而潘金莲则极力挣扎着、反抗着。她要争得一个女人应该享受的某些(还不是全部)幸福(还不是权利)。

  潘金莲与西门庆在王婆家中私通的那一段不长的日子,可以说是她感到最幸福而又自在的时刻。尽管她心中有“做贼心虚”的心理,回到家中,感到对不起武大,但一旦与西门庆搂抱到一起,她就处于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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